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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YT0025/2020-04806 | 發(fā)文機關: 市統(tǒng)計局 | 文??????號: | |
組配分類: 信息公開制度 | 成文日期: 2020-12-30 | 廢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引??號: YT0025/2020-04806 |
發(fā)文機關: 市統(tǒng)計局 |
文??????號: |
組配分類: 信息公開制度 |
成文日期: 2020-12-30 |
廢止日期: |
有效性: |
鷹潭市統(tǒng)計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
第一條 為做好擬公開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審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我局各科室,、單位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擬公開前的保密審查工作,。
第三條 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應遵循“誰主管,、誰負責;誰公開,、誰審查”的原則,。擬公開的政府信息均應進行保密審查。
第四條 局保密辦負責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保密審查,。
第五條 對擬公開政府信息的保密審查,,應當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由國家保密局會同中央國家機關確定的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范圍的規(guī)定為依據。
第六條 不得公開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的下列政府信息:
(一)依照國家保密范圍和定密規(guī)定,,明確標識為“秘密”,、“機密”、“絕密”的信息,。
(二)雖未標識,,但內容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的信息,。
(三)其他公開后可能危機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的信息,。
第七條 對政府信息的保密審查應當依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由信息產生的處室、單位提出是否公開的初步意見,;
(二)由信息產生科室,、單位的負責人提出是否公開的審查意見;
(三)局保密辦提出審查意見,;
(四)局領導審查批準,。
第八條 不同行政機關共同形成的政府信息擬公開時,應由主辦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前的保密審查,,并以文字形式征得其他機關單位同意后方可予以公開,。
第九條 對政府信息是否屬于國家秘密和屬于何種密級不明確的,屬于主管業(yè)務方面的,,逐級報至有權確定該事項密級的上級機關或保密工作部門確定,;其他方面的事項逐級報至有權確定該事項密級的保密工作部門確定。
第十條 已確定為國家秘密但已超過保密期限并擬公開的政府信息,。應在保密審查確認能夠公開后,,按保密規(guī)定辦理解密手續(xù),再予以公開,。
第十一條 在政府信息產生,、審簽時應標明是否屬于保密事項;在進行保密審查時,,負責保密審查工作的機構和人員應當提出“公開”,、“免于公開”、“需報審”等審查意見,,并注明其依據和理由,。
第十二條 局保密辦接到信息審查申請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確認的意見。
第十三條 擬公開的政府信息中含有部分涉密內容的,,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非密處理,,采取屬于國家秘密的部分不予公開、其余部分公開的方法處理,。
第十四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因保密問題未公開相關信息存在質疑的,可以向本局提出申請,,要求本局說明不予公開有關信息的依據和理由,。
第十五條 執(zhí)行保密審查制度不力的,由監(jiān)察機關,、上級行政機關責令改正,;情節(jié)嚴重的,對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依法給予處分,。
第十六條 違反有關規(guī)定,,公開涉及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造成泄密事件的,,依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查處,;情節(jié)嚴重的,對直接負責保密審查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 本制度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